咸宁市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为市民生活购物营造良好的环境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香城都市报  浏览次数:357

本网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王曼君)4月17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4月至5月,我市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给市民生活、购物营造良好的环境。

据了解,此次主要整治市场内摊位及公共通道环境卫生,重点对市场公厕、下水道、水池、垃圾桶(箱、池)等部位进行清扫保洁和消毒,疏通明沟暗渠;督促门店落实“门前三包”;清理农贸市场周围区域的杂物、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整治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出摊经营等违规行为;整治设施不全、污水乱排、摊位布局不合理、清扫保洁不到位等问题,确保硬件达标;严禁农贸市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按照现行地方政策禁止活禽交易或实行活禽销售与宰杀分离,不同时宰杀售卖,推动供应“白条禽”,不直接售卖活禽;督促食品经营者尤其是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落实“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措施。

据悉,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各县(市、区)、高新区的城区和乡镇农贸市场。此次活动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市场物业管理、场内环境卫生、完善市场基础设施、规范摊位布局、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等工作,确保时间要求、按规范标准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