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城区小餐饮、小作坊提档升级和“明厨亮灶”建设实施以奖代补

发布时间:2020-12-09  来源:咸宁网  浏览次数:827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实习生邓飘飘? 通讯员王紫薇)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020年度市城区小餐饮、小作坊提档升级和“明厨亮灶”建设以奖代补单位名单,28家单位将获得奖补,最高奖补3万元,最低奖补6101元。

  市城区小餐饮、小作坊提档升级和“明厨亮灶”建设实施以奖代补,旨在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充分激发小餐饮、小作坊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以奖代补”类型包括小餐饮明厨亮灶(非摄像头)、小餐饮提档升级、中型餐饮提档升级、大型餐饮提档升级、小作坊提档升级等。

  据悉,小餐饮、小作坊提档升级和“明厨亮灶”建设以奖代补的基本原则是先改先补,补完为止,一个单位只能奖励一次。

  小餐饮升级改造按照不超过改造投资的30%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小餐饮升级改造必须达到《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考核标准》的场所要求,食品处理区面积符合要求:“一般不小于8㎡;小吃店、快餐店不小于6㎡;小型饮品店不小于4㎡。”。

  小作坊升级改造按照不超过改造投资的30%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小作坊整合5家以上抱团发展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的,按照不超过改造投资的30%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明厨亮灶”建设开放式经营面积50㎡以下(不含50㎡)500元,经营面积50㎡—150㎡(不含150㎡)奖励800元,经营面积150㎡以上的奖励1000元;透明窗式经营面积50㎡以下(不含50㎡)1000元,经营面积50㎡—150㎡(不含150㎡)奖励2000元,经营面积150㎡以上的奖励3000元;视频式按每个摄像头300元奖励;网络+视频式按每个摄像头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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