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高警及时查处除隐患

发布时间:2021-05-21  来源:香城都市报  浏览次数:4972

本报讯(记者程统通讯员王锐余苗)5月12日,咸宁高警支队嘉通大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在嘉鱼东收费站执行日常勤务,对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司机神情慌张,车辆后排窗户全部用遮阳板封死。民警让司机下车接受检查,打开后车厢一看,里面竟然全是烟花爆竹。

据民警初步调查,该车车主非法拆卸后排座椅,将客运车辆改装成货运车辆运输货物。车上共装载烟花、爆竹322件,价值万余元,且车上未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车主柯某传唤至嘉通大队接受调查。

经询问,柯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鄂K牌照的依维柯牌小型客车从嘉鱼东开往潘家湾,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目前,违法行为人柯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移交给当地派出所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