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2021年第二期“咸宁好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01  来源:文明咸宁  浏览次数:3498

各县(市、区)委文明委,市直各单位,咸宁高新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持续开展先进模范选树推介活动,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中共咸宁市委文明办组织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市直各单位广泛推荐2021年第二期“咸宁好人”。经逐级推荐、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咸宁市委文明委决定,授予熊玲等10名同志咸宁市2021年度第二期“咸宁好人”荣誉称号。

希望被授予称号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引导咸宁市民学习好人,争当好人。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咸宁好人”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好人、学习好人、捍卫好人、关爱好人的浓厚氛围。要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为契机,着力弘扬文明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力提高咸宁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咸宁市2021年第二期“咸宁好人”名单

中共咸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2021年第二期“咸宁好人”名单

(共10人,排名不分先后)

一、助人为乐类(2人)

熊玲 咸宁市公路管理局工会主席

饶辉明 咸宁市咸安区离休干部管理所负责人

二、见义勇为类(2人)

王洪海 赤壁市赤壁镇石头口社区居民

阮海清 咸宁元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诚实守信类(2人)

吴宇星 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敬华 咸宁市城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

四、敬业奉献类(2人)

上官征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副科长

何显武 嘉鱼县陆溪镇大桥小学校长

五、孝老爱亲类(2人)

胡 斌 通城县税务局副股长

熊良淦 咸安区妇幼保健院主治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