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促消费公平 | 我市凝聚多方力量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云上咸宁  浏览次数:662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刘丽松)3月15日,我市在同惠广场启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放心消费咸宁行”活动。围绕“共促消费公平”这一主题,我市凝聚多方力量,共同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当天,我市21家行政部门、45家企业在活动现场摆开展台,为市民开展商品消费常识宣传,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接受市民咨询和消费维权投诉,展示不合格食品及其他假冒伪劣产品,向消费者现场演示假冒劣质产品鉴别方法。

“看到这个保湿乳检测结果是合格的,我就放心了。”市民李女士不知道自己购买的化妆品质量是否合格,请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拿到检测结果,李女士很高兴。为回应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关切,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消委会联合开展的“你点我检”活动,是今年帮助消费者维权的重点内容。

市民邓女士现场向市法院工作人员咨询的是预付式合同违约投诉问题,邓女士说,她缴费参加了一个培训班,培训机构以装修为由闭店,二个月后,邓女士发现,培训机构正在申请注销。目前和邓女士一样交了学费的学员有30多人,共计金额达60万元,“培训机构停办不退培训费,您有三种途径维权,您可以找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有监管的职责;如果培训机构负责人是单纯的跑路,您可以找公安部门,请公安部门以诈骗对他进行立案侦查;如果他是单纯的经营不善,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让他退还您已经支付的培训费。您现在要搞清楚您的诉求,是要退钱,还是进一步提供服务;您要起诉的是一个机构还是一个人。如果您要起诉他退钱,您要准备一个基本的证据,证明您和他之前有合同关系。”

听了法院工作人员细致的讲解,邓女士连连点头,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之前为这事揪心不已,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今天听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讲解,心里豁然开朗,下一步我就按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邓女士说,这次3.15活动办得特别好,来的部门多,为群众办事认真细致,热情高。希望今后多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活动现场,881咸宁综合广播进行了广播融媒体直播,咸宁广播电视台五路记者围绕农资安全打假、辨别黑心棉、消防器材的安全使用等采访了相关部门,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邱鹰介绍,今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突出的是公平和放心,与往年相比,今年3.15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增加了“放心消费咸宁行”活动。如今,消费维权不仅是市场监管部门与消费者的互动,社会不同职能部门也参与进来为消费者服务。过去消费者维权一般是社会调解,去年市市场监管局跟司法部门对接,调解室建在人民调解中心,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消费者维权的渠道更多、更方便了。

邱鹰介绍,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消费教育进企业、学校、进社区、进村组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开展消费教育,点对点、面对面服务。继续抓好放心消费诚信制度建设,把企业在消费方面的处罚信息、不诚信信息公示在网上,让消费者有选择权。消协与公共检测中心持续开展“你点我查”、“你点我抽”活动,现场解决消费者问题。同时将消委和行政管理机构两方面力量进行竞合,共同发力,把消费维权工作抓好,为市民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 杨紫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