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这些知识要知道!

发布时间:2022-10-22  来源:崇阳县信用办  浏览次数:247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以下三要件:
通合
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通报
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01
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02
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03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